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政策,法规。
二、负责制定学校节能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水、电、燃气年度经费支出、回收的管理工作及对外协调和市相关职能部门。
四、负责处理学校水、电、燃气的节能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和落实学校水、电、燃气支出回收的管理办法。
六、负责学校水、电、燃气计量表的改造安装的计划编报。
七、负责核查水、电、燃气计量工作。
八、负责跟踪检查水、电、燃气的使用状况,并对节能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造方案。
九、负责学校水、电、燃气支出及回收的台帐的建立并建档及有关资料的管理。
十、负责学校节能宣传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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