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

 

 

通化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系统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实施方案》(吉教法字[200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推进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大精神,推进依法治校,加速我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深化教育改革,确保稳定和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的客观需要,对于完善学校治理结构,促进依法治校,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综合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原则

信息公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信息公开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信息公开工作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全局,必须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健康有序地开展。

2依法公开原则。信息公开不得违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其事项应予公开。

3民主集中制原则。信息公开既要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学校领导依法行使权利。

4实事求是原则。列入信息公开范围的事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循序渐进,突出实效。

5时效性原则。建立通畅的信息发布渠道,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

 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依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教监〔20021号文):确定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为保证我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通化师范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级单位一把手任成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及协调、监督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信息公开的主要事项

信息公开的主要事项包括: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基本职责;办事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办事步骤、时限要求等程序性规定;有关事项的处理结果;有关工作纪律及投诉(举报)途径等。

依据有关规定学校在不同范围内公开相关事项。

()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1办学理念、发展规划、重要决策、规章制度、改革措施、年度计划。

2教学、科研、管理、资产、经费、产业、服务等方面的基本状况和重要事项。

3重大工程建设及修缮项目、教材图书、大宗物资、仪器设备等采购、招标情况。

4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述职和考核、评议情况;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5组织人事方面的任用、聘任、考核、奖惩、晋级、职称评定、人才引进等政策、程序及结果。

6涉及教职工工作、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涉及学生教学管理、学籍管理、生活管理等重要事项。

8其他需要公开的项目

(二)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1学校发展概况和办学重大事项。

2学校招生规定、计划、程序及录取结果。

3学校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4社会关注和需要知情的其它事项。

公开形式

1会议。包括党代会、教代会、干部会、团代会、学代会等。

2传媒。包括校报、学报、广播、电视、网络等。

3.其它。包括公开栏、电话、书信、电子信箱(校长信箱)等。

公开时限

学校根据信息公开的项目、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公开时限。

除法律、法规和上级有规定的时限外,公开起始时限一般不得超过校务事项发生的20个工作日,公开截止时限一般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开程序

1事项确定。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实际、教职工意愿、社会热点、公众要求等,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信息公开具体事项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等。

2组织实施。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实施,特定事项须经监督领导小组审核后实施公开。向党内公开的内容,依照有关规定在本校党组织内部公开。涉及学生个人的特定事项依申请公开。

3监督检查。信息公开监督领导小组收集对信息公开事项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督促整改落实,即时向教职工和学生反馈结果。教代会、团代会、学生会等对信息公开事项有质询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应责成有关部门及时答复。

4规范管理。即时对信息公开的相关材料收集整理,规范建档,便于查阅。

1本实施办法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附件:通化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20141020

 

                    

 

 

 

 

 

  附件  通化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试行)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公开范围

公开形式

责任单位

  1.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章程、历史沿革、综合办学实力等基本情况

社会

报刊、网络

宣传部网络中心

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简介及分工

社会

网络

校办网络中心

管理机构、院部所的设置

社会

网络

人事处、网络中心

学校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校内

文件、网络等

校办

二、重大改革与决策

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学科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校园建设及其它重要规划;教代会工作报告

校内

文件

校办、人事处、教务处、基建处

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及内部管理体制等重大改革方案

校内

文件、会议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校内

文件、会议

校办

学校重大建设项目

校内

文件、会议

基建处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公开范围

公开形式

责任单位

三、党建工作

基本情况

学校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党代会(党员大会)工作报告;党代会(常委会)议事规则及程序;重大决策、重要调研、领导活动等

党内、校内

网络

会议

 

校办

组织部

宣传部

工会

组织机构

党委及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能、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

校内

网络、文件

校办、组织部

人事处、网络中心

基层组织建设

院()党代会(党员大会)工作报告;党建工作有关制度及落实情况

一定范围

会议、文件

各学院

党员发展、各类培训工作的年度计划;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一定范围

网络

会议

组织部、各(总)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

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校内

会议

组织部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定范围

会议

纪委

党纪、政纪问题的查处结果

一定范围

会议

纪委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公开范围

公开形式

责任单位

四、干部人事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考核、后备干部工作等

一定范围

会议

公开栏等

组织部

人事处

定岗定编、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教职工录用、培训、考核、奖惩;

工资、津贴、补贴方案;离退休工作

校内

会议

公开栏等

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计财、离退休工作处

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的选拔、引进

校内或社会

会议

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

五、教学与科研管理

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教学计划;学籍管理;教学改革立项;教学研究成果

校内

会议

公开栏等

教务处

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立项;项目执行、验收及评估;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奖励推荐及获奖;科技成果的国内外合作与推广应用情况

一定范围

会议

网络

科研处

六、基建与后勤工作

重大基本建设与维修工程的方案、招投标、工程验收、审计结果情况等

校内

会议

基建后勤处、审计处

教职工购房、医疗、保险、福利保障等

事项;学生勤工俭学助学、住宿条件、饮食服务等事项

校内

会议

后勤处计财处、人事处

工会、学工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公开范围

公开形式

责任单位

七、财务与资产管理

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大额度资金使用、事业性收费、科研经费管理、财务审计

校内

会议

公开栏等

纪委、校办

计财

科研处

土地与公有房屋的管理与使用;图书资料、物资设备的采购与管理;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接受捐款和捐出款物的管理和使用

校内

会议

公开栏等

后勤处

图书馆

计财

八、学生工作

涉及各类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

校内

会议

公开栏等

学工处、团委

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信息、就业去向及就业率

校内或社会

网络

会议

公开栏等

就业工作办公室

九、其

按上级有关要求公开的事项或学校认为应该公开的事项

校内或社会

 

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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