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 信息公开报告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做好2024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编制了2023—2024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23—2024学年,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要求,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进、协调、监督。党委(校长)办公室作为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承办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及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工作。各相关部门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及时准备发布各类公开信息。

积极搭建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学校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构建“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公开平台,切实推动信息及时有效公开。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官微、信息公开网站、部门和学院官方网站、校园OA系统、宣传栏、校报平台,以及教代会、学代会、座谈会等各类载体,有效开展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

规范信息审核,强化监督检查。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主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督查的工作内容,定期检查《清单》所列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清单》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3-2024学年度,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消息219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241条,通过校报发布消息237条,通过校园OA系统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信息232条,各部门主动发布其他信息819条,涵盖学校机构设置、教学、科研、学生管理、招生就业、干部人事、财务、资产等方面的相关内容。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基本信息公开。学校简介、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重点工作安排,新修订的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和校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并及时更新。2023—2024年度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科研管理制度等信息没有修改更新情况。

2.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学校高度重视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主流媒体、学校招生信息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QQ群、咨询电话、现场招生咨询等多渠道向考生及家长及时准确公开《通化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通化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报考指南》,提供查询有关录取政策、录取进展及通知书发放情况及历年录取最高、低分数及位次信息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利用多种方式为考生及家长提供咨询服务,共设有两个招生咨询QQ群、一个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一整套招生信息网站EOL智能问答系统,校园实景VR等,平时开放咨询电话2部,录取期开设咨询电话6部,每年借助阳光高考平台活动月活动进行宣传,同时在各生源大省做现场面对面宣传。

3.财务信息公开。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开机构设置、服务指南、制度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教代会,向全校教职工公开上一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预算安排,包括:高等学校收支预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预算表、高等学校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高等学校收支决算总表、高等学校收入决算表、高等学校支出决算表、高等学校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财务信息。公开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对于新增专业、收费变更做到及时更新,保证学生收费信息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4.资产及招投标信息公开。对列入管理范围的采购项目均须按照学校采购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依照学校采购管理办法执行采购。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采购项目全部实行信息公开,按政府采购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开采购相关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公告等。列入学校集中采购管理的政府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相关信息由代理机构发布招标采购信息,通过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或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开。

5.人事师资信息公开。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职称评审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推进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学校人事与人才制度改革。人员招聘信息和招聘结果在学校主页、校园网办事服务大厅、人事处网站和吉林省人社厅网站公开;岗位分级、职称评定、人才称号选拔及年度考核等信息在校园网、办事服务大厅等载体公开公示。人才激励政策在学校一定范围内公开。

6.教学质量信息公开。通过校园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开通化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2023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通过学校就业信息网和就业咨询一站式大厅公开最新就业政策和各类招聘信息。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公开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多渠道公布毕业生就业情况、人才培养情况,最大程度地向社会公开学校毕业生就业现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与评价。

7.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学校为新生发放《通化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使学生了解学校在日常管理、困难生认定、奖助学金评比、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公寓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学校网站、校园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通师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平台、学生公寓电子屏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公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级评比以及其他评奖评优结果和学生处分决定等信息此项信息,确保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8.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学校制定并公开了《通化师范学院考试工作条例》《通化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关于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考试违纪、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以便所有师生都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促进良好学风形成。

9.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学校通过教务处网站公开发布了《通化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通化师范学院优秀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通化师范学院国际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对于学位授予条件,不能授予学位的情况,补授规定,学位授予程序和异议事项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信息公开。通过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发布学科建设、科研平台管理办法、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申报及建设动态等内容

10.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通过学校官网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等途径及时发布来华留学生、外籍教师、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管理规定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信息,按要求公布干部师生因公出访和海外研修信息,及时发布孔子学院建设及管理办法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度,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学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地提供各种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对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主动公开的信息均经过认真审查,做到公开的信息不影响学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2023—2024学年度,学校无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主要经验、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度,学校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监督机制等方面有显著提升,但目前在信息公开工作上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网站相关结构还需进一步调整。

今后,学校将认真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自觉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鼓励师生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截至目前,学校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一:通化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通化师范学院

202410月31




通化师范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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